关于2024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发表时间:2024-11-27 10:49 按照《2024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经资格审验,现对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 附件:2024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