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总监招聘公告发表时间:2023-12-25 14:24 一、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农商银行”)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前身为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营业部,成立于1994年11月,2009年7月改制成为农商银行。多年来,长春农商银行作为吉林农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农民致富的银行、微企成长的银行、居民兴业的银行”市场定位,积极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止目前,总部共设有19个内设机构和7个直属中心,域内外共有分支机构76家,发起设立6家村镇银行。全行共有员工1825人,平均年龄34周岁。截至11月末,资产规模773.97亿元,各项存款606.12亿元,各项贷款466.1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零售业务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春农商银行零售业务总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零售业务总监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道德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金融经济从业经历和基层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经济政策、金融政策及金融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业绩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无竞业限制义务和禁止性情形; 6.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无重大债务和经济纠纷; 7.符合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9.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诫勉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单位开除的; 5.其他不适宜参与报名的情形。 (二)任职要求 1.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10年及以上银行机构从业经历。其中从事(分管)零售业务及财富管理工作3年以上;对市场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有丰富客户资源,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及较好的风险管控能力; 4.现任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省级城商行、省级农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市级分行副行长(比照副处级),或现任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部门正职及同层级和以上职务职级(实职职务)的管理人员。 四、用工方式 应聘成功者将与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我行正式员工。 五、薪资待遇 我行将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报名渠道:扫描二维码(下图)。 下载报名表并参照模板和相关要求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PDF电子版,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PDF版)一并发送至cccbrlzy@163.com邮箱。 PDF版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签字扫描后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 (本科及以上)、学位证(学士及以上)、全部教育经历相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个月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留学人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截止日期:2023 年 12月29日12:00。 七、招聘程序 应聘报名→简历筛选→考试→拟定人选→背景调查、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二)请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手机畅通,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通过应聘者预留手机号码通知;因联系方式填报不准确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未通过各招聘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三)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我行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资料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及举办任何有关考试的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 (五)我行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邮箱:cccbrlz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