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白山市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公告(70人)发表时间:2021-07-09 16:15 根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委培生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靖宇县委培生安置方案》,拟组织符合靖宇县委培生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安置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经靖宇县委培生信访工作联合工作组审核认定为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70人。 二、安置岗位方向 由靖宇县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等31个单位提供70个岗位,拟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70人,通过笔试、面试掌握委培生的能力水平,由委培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考试范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安置的范围。 1.毕业报到后曾予以分配,并与分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买断)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4.在报名工作开始前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由靖宇县委培生信访工作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监察接待室。 4.咨询电话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0439-7233930 靖宇县教育局:0439-7268007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0439-7224557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439-7266510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7224727 5.资格审查 由委培生认定工作原审核单位对报名参加安置考试的委培生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委培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以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均可)、《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委培生不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 报名时委培生同时提交本人发布公告日之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出具),并由委培生本人签名捺印。凡本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靖宇县人社局统一制发,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生须于笔试当天将《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和本人签署的《2021年靖宇县委培生安置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上交考场工作人员。 本次考试由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形式,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体检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主动放弃安置,不再另行安置。 七、考察与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提交《委培生安置申请》(附件5),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主动放弃安置,不再另行安置。 报名时由委培生提交本人的“个人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出具),并由委培生本人签名捺印。凡本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记录由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调取。 八、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县委培生信访工作联合工作组对公示期间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委培生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安置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取消安置。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主动放弃安置,不再另行安置。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十、培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培生进行岗前培训。 十一、政策待遇及人员管理 委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委培生签订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委培生上岗后工资核定为3200元/月,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安置单位代扣代缴。 安置单位负责委培生的管理工作。委培生的管理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安置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委培生因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安置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另行安置,相关诉求不再受理。委培生安置后因个人原因提出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再另行安置,相关诉求不再受理。 十二、重要说明 1.凡符合条件的委培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安置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安置资格的,均取消安置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安置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安置,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置。对取消安置、不符合安置条件、主动放弃安置的委培生,不再另行安置,其他相关诉求不再受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0439-7224727。 4.2021年靖宇县委培生安置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原标题: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x.cbs.gov.cn/wzsy/gsgg/202107/t20210708_685344.html |